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应对,碳排放核算与CBAM报告填报辅导。
CBAM核算范围
碳排放范围:仅包括产品生产过程所产生的直接排放以及生产过程所消耗电量所产生的间接排放
区别于ISO 14064和产品碳足迹的计算规则
根据CBAM草案,欧盟将碳排放分为三种范围(Scope),分别为:
范围一:直接碳排放(Direct emissions)
即企业自身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为生产使用的燃料的排放等;
范围二:间接碳排放(Indirect emissions)
即来自外购的电力、供暖、蒸汽等所包含的碳排放,因碳排放并不发生在企业范围内,因此属于间接碳排放;
范围三:完整碳足迹(Full carbon footprint)
包括与原材料开采有关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和部件的所有排放,生产过程造成的排放,包括提供必要的能源,从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运输到生产过程现场和产品运输到消费者的排放,在使用阶段引起的排放,以及与产品的处置/报废阶段有关的排放。
截至目前,欧盟仅明确过渡期内企业仅需报告范围一项下的碳排放量,而范围二和范围三将根据过渡期的执行情况和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在合适时机纳入CBAM的碳排放量范围。
CBAM法规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分为过渡期和实施期:
| 时间节点 | 管控要求 |
| 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 | 在过渡期内只需申报产品的进口量及产品碳排放,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在此期间,进口商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按季度报告(第一次报告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前)。 |
| 实施期2026年1月1日 | 企业需要报告每年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还需缴纳对应的碳排放费用。碳排放免费额度将会逐年减少,与EU-ETS免费额度逐步取消的速度一致。 |
| 全额缴纳2035年1月1日 (正式实施阶段)(100%免除配额实施阶段) | 企业需要报告每年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并全额缴纳对应的碳排放费用。 |
防止碳泄露:通过征收碳关税,避免欧洲企业将高碳生产从欧洲转移到低碳价的地区,或用进口替代在欧洲的生产从而保护全球环境,实现欧盟的减排目标。
保护欧盟企业竞争力:CBAM具有一定的贸易保护作用,使欧盟内部企业和进口产品站在同一起跑线,保护欧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增加欧盟财政收入:通过CBAM征收的税费,欧盟可用于增加公共支出预算,支持气候治理和其他公共事业。
促进全球减排:通过碳定价机制,迫使其他国家建立碳市场或征收碳税,提高全球碳价水平,推动全球范围内的节能减排。
争夺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通过CBAM,欧盟不仅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占据主动权,还能制定符合本地区利益的国际规则,强化其在全球的领导力。
| 什么是CBAM? 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 border 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即通过该机制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碳税基本持平。 | ![]() |
2019年《欧洲绿色新政》发布,其首要任务就是将欧洲变成第一个气候中和的大陆。2021年欧盟位委员会在气候、能源、交通和税收政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提案,以期到203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至少减少55%(Fit for 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同时经济增长与资源使用脱钩。
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本质上具有一定的贸易保护作用,CBAM碳关税的主要功能在于解决“碳泄漏”风险不断升高的问题。该法案有助于欧盟恢复经济并抢占全球气候治理的话语权及“碳排放”的定价权,从而防止欧盟内部企业向排放成本更低的国家转移。

目前CBAM主要涉及六大行业
目前,CBAM主要涉及六大行业——水泥、铝、化肥、发电、氢气、钢铁 碳密集型行业。后续,欧盟委员会将会考虑增加其他碳密集型行业。政策要求欧盟进口商在进口这些产品时,需为其碳排放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一费用的计算基于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 ETS)的碳价,从而确保进口产品在碳成本上与欧盟内产品保持一致。
| 当前管控:水泥、钢铁、化肥、电力、氢气、铝六大类 | 2028年起:家电、机器人、汽车零部件等180类下游含金属制品 | ~2030年:逐步纳入欧盟碳市场其他行业,如热力、炼油、炼铁、玻璃、陶瓷、纸浆、航空、海运等 |
目前CBAM核算产品类
| 受控产品 | 产品名称(CN code) | 管控气体 |
| 水泥 | 煅烧和其他的高岭土(25070080)、水泥熟料(25231000)、白水泥(25232100)、硅酸盐水泥(25232900)、矾土水泥(25233000)、水凝水泥(25239000) | 二氧化碳 |
| 电力 | 电力(27160000) | 二氧化碳 |
| 化学品 | 氢气(280410000) | 二氧化碳 |
| 化肥 | 硝酸及磺硝酸(28080000),氨,无水或水溶液(2814),硝酸钾(28342100),矿物氮肥(3102),氮磷钾化肥(3105) | 二氧化碳氧化亚氮 |
| 钢铁及制品 | 钢铁(72),已烧结铁矿砂及其精矿(26011200)、钢铁板桩(7301),铺轨用钢材(7302),铸铁管(730300),无缝钢铁管(7304),圆形钢管(7305),其他钢铁管(7306),钢铁管附件(7307),钢铁结构体(7308),大于300升的钢铁容器(730900),小于300升的钢铁容器(7310),液化气用钢铁容器(731100)、螺钉(7318)、其他钢铁制品(7326) | 二氧化碳 |
| 铝及制品 | 未锻轧铝(7601),铝粉(7603),铝条(7604),铝丝(7605),铝板(7606),铝箔(7607),铝管(7608)铝管附件(76090000)、铝结构及部件(7610)、铝制围罐(76110000)、铝制小容器(7612)、压力铝容器(76130000)、铝制绞线缆(7614)、其他铝制品(7616) | 二氧化碳碳氟化合物 |
| CBAM内部数据收集建立高效数据收集系统,核算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 | 上游数据沟通协助收集产品上游数据,打通供应链碳数据孤岛,跨越贸易壁垒。 | CBAM碳排放数据核算全链条数据收集指导,第三方核查对接,确保合规 |
| CBAM专业合规填报精准解读欧盟政策,让数据填报及表单提交契合CBAM要求。全流程代办在线CBAM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 | 建立碳数据库建立碳排放数据库,规避因缺乏实际数据,采用高默认值而导致更高的CBAM费用。 | CBAM培训与咨询针对性开展CBAM法规解读、核算方法、申报流程培训,提供长期咨询支持,CBAM填报案例实操及讲解,CBAM排放改善分析 |